事故处理:负责派遣员工派遣期间的工伤、意外等各类事故上报、认定、鉴定,并负责善后处理
代理生育保险报账事宜说明
一、办理条件
1.与我公司签订了《委托人事(社保)代理协议》及《劳务派遣合同》 ,并由我公司为其代办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
2.参保人员须到县级以上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3.报账者参加生育保险年限达一年以上(含一年);
4.宫外孕、子宫肌瘤等不属于生育保险报账范围,需由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二、办理所需材料
(一)生育报账所需材料
1、出院证明原件;
2、医保定点单位出据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
3、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准生证复印件;
5、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复印两面、《结婚证》、《生育证》《医疗证》;
6、夫妻双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须携带夫妻双方的原件进行审核,并提交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未办理独子证的或只办理一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不享受独子待遇。
代理工伤认定、报账事宜说明
一、工伤认定条件
与我公司签订了《委托人事(社保)代理协议》及《劳务派遣合同》,并由我公司为其代办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人员。
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一般工伤认定申请人依法提供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工商营业登记证及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情况。
2、劳动合同、劳动协议或者事实劳动关系裁定书。
3、受伤者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及单位书面工伤认定报告。
4、受伤人和申请人身份证明,代理协议及代理人相关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6、两人以上旁证材料,并要求证人签字按手印及身份证复印件。
7、《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通知书》一式四份。
三、申请时限
代理单位申请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4个小时提出,由我公司报单位所属的劳动部门进行上报登记及认定,一个月内把资料上报劳动部门。
四、工作报账
工伤认定完成后,需填写《其工伤保险费用支付审核表》并附医院发票及与发票对应的明细报告单、出院证后,方可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