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 客服热线:0537-2320732

  • 首页
  • 公司概况
    公司资质
    困惑解疑
    合作益处
    联系我们
  • 业务介绍
    个人服务
    就业和创业指导
    家庭服务
    商务服务
    薪酬发放
    事故处理
    员工培训
    合同管理
    委托招聘
    代办社会保险事务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劳务派遣
    新业务
  • 求职招聘
    全职岗位
    兼职岗位
    实习岗位
  • 资料下载
  •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公司公告
    行业新闻
    业务问答
    职业证书
  • 成功案例
    群英荟萃
  • 政策法规
    通知通告
    法律条规
  • 自助查询
    个人社保查询
    个人公积金查询
  • 在线留言
政策法规

通知通告
法律条规

联系方式

济宁众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荷花路许庄街道天绘商业街2号楼3楼315室
电话:0537-2320732
手机:13285471865 13325173416
E-mail:zxd2320732@163.com
网站:http://www.zxdhr.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通知通告
通知通告

我市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 我市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 发布日期:2014-11-12来源: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909字号大小:【超大 大 中 小】

       为满足异地缴存职工贷款需求,11月1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实行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在我市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一是全面落实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异地贷款政策。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凡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均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是积极实行异地贷款业务。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所在地在济宁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执行我市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此外,根据《通知》要求,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达到85%以上时,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精神,主动采取措施,优先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保证资金安全高效
    。(供稿人:桂洋)


分享到: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1 10:41:21  【打印此页】  【关闭】
上一条:我市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下一条: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期间贷款利率执行意见的通知

相关文章

  • 关于做好2017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2015年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期间贷款利率执行意见的通知
  • 我市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 我市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 央行下调住房公积金利率 公积金理财窍门
  • 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的若干规定(济发【2010】4号)
  • 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普查的通知
首页|公司概况|业务介绍|求职招聘|资料下载|新闻中心|成功案例|政策法规|自助查询|在线留言

版权所有:济宁众信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制作维护:济宁天一伟业互动网络运营中心 备ICP800051890